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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四拟建立家庭账,由李四本人记账(主账),其妻子记其个人账.12月7日,盘存私家资产有:各种存款11470.10元,现金(不含妻有)1780元,借出款4680元,借入款6340元,家庭产具18800元,经营物具17000元,库存货物3200元,应收经营款2000元,应付货款1000元。8日至31日依现金日账、银行日账记录,经汇总共发生如下业务:(1)从银行提现三次计5700元,(2)存折支付电话费278元,(3)借入张生现金2000元,(4)收妻子现金1300元,(5)付妻子现金400元,(6)用信用卡进货1940元,(7)用现金给儿子购单车760元,(8)领薪1200元,(9)家庭支出1400元,(10)经营收入累计12200元,(11)交店租600元、税金120元,店用日光灯12元,(12)王升还借款600元,(13)现金存入银行20000元/2次,(14)盘存现金1400元。
另外,上周从银行贷住房款40000元,48个月还清。从本月开始每月扣住房还贷1000元。借入张生的2000元,他前天说当礼物送给儿子上大学;昨日帮老王介绍一笔生意,中介费500元,说下月末付给。
按个人记账流程,算出李四期初家底与期末家底——请下载文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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